台灣良得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資訊安全政策
台灣良得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為確保資訊資料、系統、設備及網路通訊安全,有效降低因人為疏失、蓄意或天然災害等導致之資訊資產遭竊、不當使用、洩漏、竄改或毀損等風險,並建立資訊安全管理系統,特訂定資訊安全政策(以下簡稱本政策),以確保資訊之機密性、完整性與可用性。
一、機密性:
確保只有經授權的人才能存取機敏資訊。
二、完整性:
確保使用之資訊正確無誤、未遭竄改。
三、可用性:
確保經授權的使用者在需要時可以隨時存取資訊及相關資訊資產。
本資安政策適用於本公司全體員工(含契約工、委外維運廠商等皆適用)。
目標:
一、建立組織資安執行委員會,負責推動資訊安全工作。
二、評估人員之任免、職務之分派,對離職、休職、停職或調職之人員,應建立控管及人力備援制度;另定期辦理資訊安全教育訓練及宣導,提升人員資訊安全認知及水準。
三、建立資訊資產的保管制度,有效分配、運用及管理資訊資源。
四、提昇電腦網路防禦技術,適時阻絕外界之入侵、破壞。
五、訂定資訊安全稽核制度,各項電腦系統安全進行定期或不定期之稽核作業,且嚴禁刪除及修改各項稽核紀錄檔案。
組織架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