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人不得於財報封閉期間交易其股票之具體執行情形
台灣良得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內部人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務
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其股票之具體執行情形
本公司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之「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十條明定「本公司內部人於獲悉公司財務報告中相關財務狀況及業績內容,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其股票。」。本公司於前述規定期限之前,以電子郵件或致電方式通知公司內部人有關財務報告公布前之股票交易限制期間資訊,及提醒於該期間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
114年度內部人不得於財務報告公告之封閉期間交易其持有本公司股票之執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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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報告期別 |
通知相關 內部人日期 |
董事會日期 |
封閉期間 |
已執行防範措施 |
| 113年度財務報告 | 114.02.08 | 114.03.10 | 114.02.08~114.03.10 | 公司治理單位預先發出電子郵件或致電通知相關內部人(包括但不限於董事)於封閉期間內禁止交易本公司股票,以為防範。 |
| 114年第一季財務報告 | 114.04.24 | 114.05.09 | 114.04.24~114.05.09 | |
| 114年第二季財務報告 | 114.07.23 | 114.08.08 | 114.07.24~114.08.08 | |
| 114年第三季財務報告 | 114.10.26 | 114.11.10 | 114.10.26~114.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