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名委員會
本公司為健全董事會功能及強化管理機制,於112年11月1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提名委員會」,並設置三名董事(含二名獨立董事委員),任期自112年6月16日至115年6月15日止。
提名委員會職權
本委員會秉於董事會之授權,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 制定董事會成員、監察人及高階經理人所需之專業知識、技術、經驗及性別等多元化背景暨獨立性之標準,並據以覓尋、審核及提名董事、監察人及高階經理人候選人。
- 建構及發展董事會及各委員會之組織架構,進行董事會、各委員會、各董事及高階經理人之績效評估,並評估獨立董事之獨立性。
- 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進修計畫及董事與高階經理人之繼任計畫。
- 訂定本公司之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姓名 |
職稱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馮本立 獨立董事 |
召集人 |
具有商務、科技、營運判斷、企業管理、公司治理能力所須之工作經驗。 |
陳志銘 副董事長 |
委員 |
具有商務、科技、營運判斷、企業管理、公司治理能力所須之工作經驗。 |
劉幗男 獨立董事 |
委員 |
具有商務、科技、營運判斷、企業管理、公司治理能力所須之工作經驗。 |